(中國木業網)6月5日,山東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政府發布泰安市駿元家具有限公司生產不合格日常防護型口罩案。 案件名稱為泰安市駿元家具有限公司生產不合格日常防護型口罩案,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泰山市監罰字〔2020〕157號,行政相對人名稱為泰安市駿元家具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0902MA3EW2N1XQ ,法定代表人劉玉衛。 泰安市駿元家具有限公司生產不合格日常防護型口罩,泰安市泰山區市場監管局對其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責令改正,罰款:壹萬伍仟三佰玖拾元整(15390元整)。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泰安市任意一家商業銀行。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泰安市泰山區市場監管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并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